黔西南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抓好我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2月至3月下旬)
各县(市)党委、顶效开发区工委、州直属机关工委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动员部署,讲清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州第五次党代会、州委五届四次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尤其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省委“1+9”文件和州委先进性建设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文件,检查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2008年3月25日前,各县(市)党委、顶效开发区工委和州直属机关工委要将实施方案报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8年4月上旬)
各县(市)党委、顶效开发区工委、州属直机关工委要根据州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针对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省委“1+9”文件和州委先进性建设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基层、深入党员、深入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抓基层党的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对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活动。上级党组织要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下级党组织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并根据不同情况,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帮助措施。
(三)深入实施阶段(2008年4月中旬至10月)
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根据本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派出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2008年11月15日前,各县(市)党委、顶效开发区工委、州直属机关工委要将活动总结上报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原则上按以上四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进行调整。
二、重点工作任务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改革创新的要求贯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全过程,扎实抓好省委文件“规定动作”的落实,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自选动作”的完成,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在统筹做好基层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同时,通过抓项目的方式,认真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和项目承办单位如下:
(一)“强基础”项目
1、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原则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探索新的更加务实管用的模式和做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帮助。特别是我州村级整合后重新组建了村级基层组织,各级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加强村党小组建设的意见,在每个自然村寨、村民小组都要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党组)
2、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选择一些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机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基层党组织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村级整合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契机,选择一些工作基础较好的村开展 “一肩挑”试点。在村级整合后加强村级“两委”班子的建设中,要重点在外出务工经商回乡人员、退伍转业军人、一村一名大学生、本地的致富科技能手、选派到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等优秀群体中选拔人才,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群众信得过、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积极探索村级整合后农村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切实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3、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运用身边先进典型加强示范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好形象、好班子、好机制“三好目标”,以转变的作风抓作风的转变,以扎实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贯彻和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委书记、总支部书记和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制度,加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兑现目标和责任,推动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做到“阳光、透明、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州纪委(州监察局)、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州民政局党组、州教育局党组、州总工会党组〕
4、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票决制。制定本地本部门2008年至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重点做好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农村外出务工经商、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县市党委、顶效开发区工委和州直机关工委要选择1至2家国有企业进行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试点,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党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在全州开展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每个县选择2至3个乡镇作为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示范乡镇。(州委组织部、州委企业工委、州直属机关工委)
5、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深化对全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加强对23个州级活动场所示范点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30-90平方米、年久失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搞好改扩建,确保发挥作用。〔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党组、州发改局党组、州建设局党组、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州农业局党组〕
6、深入开展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继续做好2007-2009年度州直党建扶贫工作,加强对工作队的管理,确保“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大力推进一类贫困村与省、州、县、乡四级机关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重点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找准致富路子,增强农村党员和群众自我造血功能。开展党建扶贫效益评估工作。〔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州农业局党组〕
7、进一步解决和改善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条件。各级党委要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当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整合资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采取上级补助一点、社区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方式,切实解决全州社区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不断满足社区组织办公、开展活动、学习培训、服务居民、医疗卫生等多方面功能需要。(州民政局党组、州委组织部)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选择农村、企业、城市社区、机关、高校的30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试点工作,为下步在全州广大党员中全面推开此项工作探索经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9、抓好基层党的建设网络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黔西南基层党建工作网,大力开展基层党的建设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办公室)
10、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结推广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做法,推动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州委组织部、州委企业工委、州直机关工委)
11、抓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促进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向“两新”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做法。注重在规模以上非公有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作为重点,探索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州委组织部、州工商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州工商联党组)
12、结合实际抓好机关、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的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努力建设“六型”机关,教育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建设,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新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的党建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州教育局党组)
(二)“强素质”项目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思路,做好新一轮农村基层党员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十七大精神进课堂、进党员头脑的工作,要通过举办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轮训。重点抓好以《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研讨、交流体会,以及举办研讨班等有效形式开展培训,确保取得实效。〔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办公室、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直属机关工委〕
2、做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中央对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和实际能力,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模范。(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3、实施好党员素质培养工程。各级党委(工委)要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08至2012年本地本部门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举办9期县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1期县(市)党委部门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培训班。〔州委组织部、州纪委(州监察局)、州委宣传部、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财政局党组、州直属机关工委〕
4、继续实施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坚持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挂)职,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加强村级整合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保证新进入领导班子的成员能够普遍轮训一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全州一类贫困村和矿区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要结合实际,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重在培养村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和处理矛盾的能力。〔州委组织部、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
5、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以发挥好远程教育的作用为核心,着力抓好管理维护、教学资源、学用转化、骨干队伍、保障机制建设,推进远程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对村级整合后各村原有站点重新进行布局调整,使其更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学习培训需要。积极实施站点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批远程教育星级示范点。(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党组)
6、全面提高基层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开展新一轮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交流体会等形式开展培训。2008年各级基层党委至少要举办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或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重点对新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三)“强机制”项目
1、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对《黔西南州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对全州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工作提出考评和检查办法。研究提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2、进一步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在全州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开展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等活动。健全考评和激励办法,在窗口部门的基层站(所)开展党员干部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州纪委(州监察局)、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3、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党建扶贫、“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省、州、县、乡四级机关和部门帮扶贫困村工作,形成加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4、探索研究加强水库移民区、资源矿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制。针对我州水库移民区、资源矿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党的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现状,结合村级整合后的实际,研究提出加强水库移民区、资源矿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发挥这些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把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党组织及其负责同志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意见。〔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党组、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州农业局党组、州移民局党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州乡企局党组、州建设局党组、州旅游局党组、州直属机关工委、州总工会党组、团州委党组、州妇联党组〕
5、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推广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签订流动党员管理协议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办法,探索流动党员实行区域化、信息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加大对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联络登记点的指导力度,探索为流动党员提供推荐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在州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流动党员服务站的试点工作。切实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小读本》的发放工作。采取利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组织流动党员召开座谈会、发放慰问信、邮寄学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州委组织部、州政府办党组、州直属机关工委)
6、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选择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标准作业程序,突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实用化、程序化的制度体系,形成自律与他律、自觉与强制相统一的长效机制链,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组织州有关单位编制农村、企业、城市社区、机关、高校党组织党建工作手册和党建扶贫工作手册。〔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
7、探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提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普安县级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规范党代表权利、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州委组织部、州纪委(州监察局)、州直属机关工委〕
(四)“强示范”项目
1、抓好州级党建示范点建设。建立“三路”(公路、铁路、水路)、“四区”( 水库移民区、资源矿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六型”(城郊型、通道型、工矿型、种养型、旅游型、生态型)等州级党建示范点53个,沿公路、铁路、水路建立三条党建示范线。(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2、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命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黔党建发〔2007〕2号)要求,通过层层申报,严格筛选,推荐、评选35个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和200个州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各地各部门也要通过考核,命名本地本部门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五)“强关怀”项目
1、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基金。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党费出一点、党员捐一点的方式,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基金,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发放制度,切实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受灾党员、老党员等特殊党员群体的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州委组织部、州直属机关工委)
2、适当调整村干部补助标准。村级整合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适当调整我州在任村干部补助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办法。(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党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州人事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
3、畅通优秀村干部进入公务员的渠道。按照省的部署,选择部分县(市)开展选拔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试点工作。(州人事局党组、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党组)
4、探索建立高等院校、企业、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报酬机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党组、州委企业工委、州民政局党组、州工商联党组)
(六)“强创新”项目
1、以“五个突破”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阵地建设上有突破:实现村村有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阵地的作用,特别是在村干部的报酬和医疗保险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党员管理上有突破:对党员、流动党员进行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在“三培两带”上有突破:努力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加大对农村党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带头致富和村党支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特别是要把村级班子配齐配强、把年轻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和骨干,注重发挥老党员“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在实现农村中介组织与基层组织挂钩上有突破: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支持中介组织,中介组织也要支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到共同受益,共同发展;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有突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空壳”问题。(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党组、州发改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州农业局党组、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
2、以“五个培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培育一批立足资源、面向市场的劳动密集型农特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掌握一定生产技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农特产品销售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培育一大批农特产品经济合作中介组织;培育一批适宜本地种植、养殖、加工,顺应市场需求的农特产品生产基地。以“五个培育”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推动以优质粮食、草地畜牧、蔬菜、烤烟、甘蔗、茶叶、林产、中药材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进程;搞好扶贫开发,帮助农民提高素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生产,培植产业,加快增收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在抓好试点村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党组、州民政局党组、州农业局党组、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党组、州乡镇企业局党组)
三、保障措施
为完成好以上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必须认真落实好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由州委和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委(党组)书记要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充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党组织要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全力攻坚,务求实效。
(二)督促检查
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检查的情况将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新闻宣传
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要根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任务,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期间,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学者和基层党务工作者举办基层党建工作论坛、研讨会等,深入研讨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探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办法。州级各新闻媒体要开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专栏,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评比表彰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全州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作,2009年年初,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活动期间督导组的督促检查情况,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暨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级各部门也要对本地本部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暨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